一部门受理 多部门跟进
本报讯 (记者范珉菲)7月25日,《万柏林区困难群众综合救助办法 (试行)》开始执行,符合条件者,除可领到政府临时救助金外,还将得到教育、人社、房地等部门的综合救助。此举标志着万柏林区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
家住万柏林区和平街办玉河北社区、已经拿到临时救助金的老刘激动地说:生活困难,又得了尿毒症,虽然如此,但由于单位每月发的440元生活费比低保标准高,所以还不能享受低保,可是这些钱光药费也不够。民政部门了解我的情况后,按照困难群众救助办法,马上救助了我5000元,真是雪中送炭呀。
万柏林区现有城市低保户3002户,农村低保户3300多户,像老刘这样的低保边缘户也有不少,综合救助新办法为他们带来了希望。据悉,综合救助即由区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建立专项救助基金,主要针对三类救助对象,包括因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家庭成员因残疾无劳动能力,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严重困难的家庭。
困难群众认定后,结合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条件,对其发放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金。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三类家庭在向所在乡街提出申请时,各乡街将成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机制,区民政部门根据困难家庭不同需求救助类型,及时协调教育、卫生、人社、残联、房地、计生、新农合、慈善等8个综合救助部门开展针对性的专门救助。
据万柏林区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曹丽丽介绍,综合救助实行动态管理,困难家庭可以随时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按照程序及时审核审批,原则上每年度复核一次,条件好转的家庭不再享受综合救助部门的各项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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