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将责令停建
本报讯 (记者曹秀娟)8月23日,记者从太原市环保局获悉,为维护自然保护区的良好生态环境,太原对全市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的范围是天龙山自然保护区、汾河上游自然保护区、云顶山自然保护区、凌井沟自然保护区4个保护区。主要检查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反 《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开发和建设活动,是否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非法建设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未按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要求办理环评手续的,将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建设;对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责令立即停止或取缔;对自然保护区内已建成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责令停业停产、限期治理;对违规擅自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的行为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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