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秀娟)10月28日,太原市物价局要求所有平价惠民商店在11月20日前要实现并应用电子收银。
太原物价局对2013年度考核合格、优惠销量大、日常运管规范、社会评价好的90个蔬菜类和粮油类平价惠民商店,发放运营补贴95万元。为准确监测各平价惠民商店平价农副产品销售价格和销量,督促平价惠民商店履行稳价惠民义务,针对平价惠民商店管理台账为手工记录、台账记录不细致的问题,要求所有平价惠民商店在11月20日前实现并应用电子收银。对领取了运营补贴,但不能按时完成并应用电子收银的平价惠民商店,要取消平价惠民商店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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