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10日内有果,太原中院山西保监局推开快调新机制
11月28日,太原中院、山西保监局召开全面实施诉调对接工作会,发布实施办法,以后太原市范围内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搭乘诉调直通车,在诉前、诉中全部适用调解。经法院转到省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省保调委)的纠纷,诉前调解10日内出结果。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主要内容包括,太原市两级法院、省保调委设立诉调对接协调办,无缝对接,双向流转,让当事人少跑冤枉路。如到法院起诉,当事人只要同意诉前调解,法院诉调对接协调办负责接待、登记,省保调委应在1日内受理,10日内完成调解,成败均需书面回复法院;即便是刚立案或正在审理中,当事人同意,法院也可委托人民调解,调解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最长不超过45日就得出结果。如果当事人对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不放心,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确认后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为方便快捷地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最高法院和中国保监会在全国部分地区试点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太原市是我省唯一试点。自2012年起,太原中院、山西保监局在万柏林区、阳曲县试点,目前机制成熟,此次是在太原全市推开,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记者 郭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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