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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方将12月13日定为“执法警示日”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辛戈 发布时间:2015/1/5 10:50:01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辛戈)今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获悉,为深刻汲取“12·13”案件教训,太原警方已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正风肃纪、规范执法”大整顿,全面整顿规范执法执勤工作,并把每年12月13日定为“执法警示日”。

   2015年1月1日,太原市公安局召开全局民警大会,初步反思“12·13”案件,深刻汲取教训,出台了《正风肃纪、规范执法责任制》。具体内容为,一要把每年12月13日定为全局“执法警示日”,把“12·13”案件作为反面典型教材,警示队伍时刻不忘惨痛教训,时刻不忘群众观念,时刻不忘根本宗旨。二要对“12·13”案件中暴露出的班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一经查实,不论涉及哪一级、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处理。三要以“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为重点,排查一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要把好从警“入口关”,坚决防止带“病”入警、带“病”上岗。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辅警”管理办法,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辅警队伍管好用好。四要恪守为民情怀。今后,谁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公安形象,就摘掉谁的帽子,砸掉谁的饭碗。五要把警纪警规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凡是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的,一律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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