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太原市卫生局获悉,太原市将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机构”活动,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目前,有12个乡镇卫生院报名参评。
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达到以下标准:看病就医方便经济,打造辖区居民15分钟至30分钟内医疗服务圈;能对内、外、妇、儿、急诊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及时规范诊疗;参合农民能即时结报;辖区居民能在家享受到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主动上门服务等。
责编:李青
主办:山西经济日报社 晋ICP备11001212 号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