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太原市公安局1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省城部分货主因遭物流公司拖欠货款,采取阻断交通等极端方式表达诉求。目前,有3名违法人员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1月16日,某物流公司的涉事货主因该公司拖欠货款,在表达讨要欠款诉求过程中,聚集到山西省政府上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劝返。但部分货主不听劝返,又将府东街道路阻断,造成交通严重拥堵,致使大量群众和车辆滞留在道路上,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副局长王晓光说,此举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经过警方对参与堵门、堵路的违法人员立案调查,高某、施某、胡某等3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目前,太原市正开展严厉打击物流企业非法侵占经营户货款,全面整顿规范物流市场专项行动。涉访人员反映诉求一定要依法通过正规渠道解决,杜绝一切过激行为。对于不听劝阻,围堵党政机关、堵塞公共交通等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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