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再延长一年
去年,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3882万;今年,太原市将加大就业援助工作
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3万人 稳定就业
完善社保 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工资调控
劳动维权 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
确保今年城镇新增就业10.3万人,再延长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等政策期限一年,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增长7%……3月25日,太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太原市今年将多措并举,稳定就业、促进增收,扩大社保覆盖面。
关键词:稳定就业
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3万人
2014年,太原市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形势下,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确保了全市就业局势稳定。
2015年,太原市人社部门将加强对新常态下全市就业形势的分析研判,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基本实现充分就业。
为此,太原市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就业促进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大力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组织开展系列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和未就业大学生跟踪后续服务,推进国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做好政府购买基层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等工作。同时,不断拓展就业渠道,在确保完成90%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就业质量。
关键词:企业减负
允许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
2014年,太原市为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困难企业缓缴保险费政策,缓缴养老保险3882万元。同时,将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企业工资总额的0.6%、1.2%、2.4%降为0.5%、1%、2%,为企业减负约6000万元。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为困难企业发放在岗补贴和在岗培训补贴约1亿元。
2015年,太原市还将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力度,再延长“五缓三补两协商一报备”政策期限一年:允许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并给予社保、岗位和培训补贴,鼓励支持困难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此外,太原市还将规范就业援助程序和手段,统筹实施就业援助计划,重点做好国有破产、改制企业人员专项援助工作。
关键词:完善社保
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2015年,太原市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做好困难企业社保、岗位和培训补贴相关工作。根据国家与省的部署,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按项目计费参保,切实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
太原市还将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将以工业园区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为扩面重点,继续做好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参保覆盖面。同时,不断完善“五险统征”体制机制,加强社保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障卡发放累计达到336万张,逐步实行参保人刷卡缴纳社保费和领取养老金。
关键词:工资调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2015年,太原市人社部门将加大工资分配调控,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比如,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依法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活动,健全职工工资劳资共决机制。适时适度调整提高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探索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合理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年薪收入。
此外,太原市将继续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
关键词:劳动维权
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
2015年,太原市将深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劳务派遣用工,备案率要达到90%以上。同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畅通维权投诉渠道,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太原市还将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推动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队伍正规化。此外,太原市还将积极组织各类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农民工合同签订、工资支付、职业安全、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维权等各项权益保护工作,解决好农民工就业、住房、子女入学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本报记者 王斌
责编: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