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前《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就有明确的禁放区域,主要是城六区的大部分地区,另有一些地区可以燃放,比如在晋源区的姚村镇、晋源镇、晋祠镇。此次修改,立法部门认为,以前规定的禁放区域与当前太原市环境污染控制的实际情况不符,因此修改为:太原市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等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明确,其他行政区域内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谢向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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