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昨日出台我市今年小升初工作指导意见,总体来看,与去年相比,政策变化不大,公办初中仍然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初中仍然实行自主加派位招生原则,全市将继续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今年仍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县(市、区)小升初的具体办法。
严禁跨区择校
今年,“严禁跨区择校”仍然是硬要求,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入学划片范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全市初一新生班容量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学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针对个别市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容量不足、难以满足本地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的实际,由市教育局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城区公办初中学位数,各城区教育局要按照调整后的公办初中学位数具体确定每所初中学校的划片范围。
“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学习。
凡实行“单校划片”入学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多校划片”的范围有原则性要求
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入学。即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学生入学。
各县(市、区)确定区域内优质公办初中“多校划片”范围时,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优质初中学校“多校划片”学区范围不得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原则上优质初中学校“多校划片”学区范围尽量不得交叉或重合。
“人户分离”的不得择校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
随迁子女小升初须提供四种材料
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5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6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5年6月30日前办理);④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两县贫困家庭子女须提供四种材料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六城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报名时须提供四种材料: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市六城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5年6月30日前办理);
《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6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两所外语学校仍提前招收小语种学生
2016年两所外语类学校(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继续提前面向六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学生。具体办法由两所外语类学校根据实际提出招生申请并制订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民办初中招生在公办初中招生结束之后进行
●民办初中招生在公办初中招生结束之后进行。
●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的学生。
●不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面向本市行政区域招生;
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主要面向本市行政区域招生,需要面向全省招生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也可适当面向本省内其他市招生,但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人数(不含已在本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0%。
●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自主报名方式,并将实现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系统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对接。
●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公参民”初中学校招生,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招生计划数的30%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其余70%采用自主招生方式录取。
●其他民办学校由学校组织自主招生。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必须接收自愿升入本校初中的本校小学毕业生。严禁自行或通过培训机构组织或变相组织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另行下发。
小升初工作时间安排
7月上旬:组织完成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招生录取工作。
7月中旬:各县(市、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
8月上旬: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完成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工作。
8月上旬:民办初中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招生网上报名工作。
8月22日前: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8月23日前:发放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
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参加中小学衔接教育。
8月28日上午:组织进行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全市初一新生班容量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本报记者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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