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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国、地税联合办再推新举措 进一家门办两事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9/7 10:02:40

本报讯 9月1日起,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开展国、地税驻点征收地方税费工作。今后,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代开发票和建筑业为主的报验登记,进一家门就可办两家事。目前,我市范围内已全面推开此项工作。

昨日上午9时许,在市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新设的“国地税联合办税”业务窗口前,办理业务的市民非常踊跃。银行工作的康先生说:“过去缴纳营业税、附加税需要到地税大厅办理,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又需跑到国税大厅。实施国、地税联合办税,只要来这儿跑一趟就可以了,很方便。”市地税局征管处处长石生林表示:“随着‘营改增’全面推开和资源税改革的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国税、地税合作及税费征管工作都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积极应对改革的迫切要求、税务人的普遍呼声和纳税人的热切期待,我市推出联合开展国、地税驻点征收地方税费工作。”

据介绍,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驻点征收地方税费工作的范围是在国税部门代开发票环节及建筑业报验登记环节的各项地方税费,采取“两人一窗”模式设置,国地税人员一窗受理、同时办理、完税出票的工作模式。其中,市地税局市直一分局办税人员入驻市国税局大企业局及直属局办税服务厅,杏花岭区、古交市合作模式为国税人员入驻地税办税服务厅,我市其他县区合作模式为地税人员入驻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各开发区合作模式为国地税共同入驻区政务大厅。

通过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驻点征收工作,可实现“一窗受理、同时办理”,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有效解决纳税人“两头跑”问题;通过合作征收税款,实现国税局在代开发票环节,由地税局征收相关地方税费,有效降低征收成本;通过信息共享,有效解决了“营改增”后地税机关无法获取增值税代开票信息和建筑服务企业外出经营信息的问题;通过互驻大厅,有效利用“营改增”后基层税务机关服务资源,利用一方办税场所联合开展税款征收和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现有办税服务场所的使用效率。同时也将推动国税、地税服务融合、征管协同、信息共享、经验互鉴,实现国税、地税合作全面升级。据介绍,随着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逐步推进,更多的涉税事项将加入进来。

(孙达佳)

责编: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