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全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我市市、县两级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全面启动。为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在刚作动员讲话。
我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按照“法定原则、精简原则、效能原则、严控原则”实施,在10县(市、区)、4个开发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相关群团组织及条管市级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布内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其他共10类事项。每类事项均包括事项名称、事实依据、实施主体和行使层级等。
实施步骤分为摸底梳理阶段、论证上报阶段和公布阶段,《太原市权力清单》将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据介绍,我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将完整列出市、县两级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锁定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改革目标,严控新增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公布权力清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总清单里的事项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在总清单中的事项各部门将不得实施审批;按照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要求,对权力清单实行目录化动态管理,对保留的清单事项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形成可检查、可追溯、可监督的权力运行体系,真正达到转变政府职能的目的。
任在刚指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只有把政府各部门权力事项的底数弄清楚,才能确保公布清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否则,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就无法锁定目标,严格控制新增审批事项就会变成一句口号,规范审批行为更无从谈起。公布权力清单,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公布权力清单,实质上是为行政权力戴上“紧箍”,既体现了对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也保障了公众“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权利。权力清单公布后,在总清单里的事项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在总清单中的事项各部门将不得实施审批。今后将在锁定各部门“权力范围”的基础上,继续简政放权,对每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都向社会公布,防止变相审批;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权力,一律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行政权力,予以严管;对基层行使更方便、更有效的行政权力,以委托授权等方式下放基层行使;对内容相近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合并。同时,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切实做到该管的管住,该服务的服务好。对确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推动部门进行流程再造,公开审批依据、审批标准、审批时限和审批状态,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实现政府权力运行的规范、高效和便民。
任在刚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清单之外无职权”的理念,从改革大局出发,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对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务必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确保我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取得实效。(齐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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