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明年年底前圆满完成全省公务用车改革任务
我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部署 耿彦波等在太原分会场参加收看
公务用车“六个不得”:
●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本报讯 12月15日下午召开的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就扎实推进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摸底测算、调研论证、文件起草报批等工作进程,确保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等作出部署。市领导耿彦波、任在刚、陈河才在太原分会场参加收看。
今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其总体目标是: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切实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目前,全省各市、省直各单位已经按照要求全部成立了车改工作机构,并按任务分工,积极进行方案起草、车辆处置、司勤人员安置、摸底统计等各项工作,全省车改总体方案和三个配套性文件正在向各市、省直各部门征求意见。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措施,加以推进。要准确把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车改工作,政策明确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具体要求要落到实处,改革后公务用车交通补贴的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公务用车的总额。要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六个不得”的要求: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会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放在依法治国、反腐倡廉的高度去认识,决不能钻政策空子,打政策擦边球,要防止突击买车配车,防止违规处置车辆,防止突击招聘司乘人员,谁触碰政策红线、高压线,就要追责、处罚。
会议要求,全省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多沟通协调,多交流讨论,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省直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各市、各县车改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职,把好方案制定、工作推进、过程监督等重要关口,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的车改方案,务必按照我省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车改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不允许个别市县、个别部门因为工作滞后影响全省的车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明纪律,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确保2015年年底之前全省公务用车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李晓并)
责编: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