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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我市“六权治本”工作有了任务书和时间表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7/28 12:06:00

    本报讯 7月23日,《太原市推进“六权治本”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分解任务,提出要求,明确重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标明完成时限,将有力推动我市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消除权力寻租空间,保障权力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运行。依法确定权力——
    继续清权:制定行政权力清单目标任务完成计划书并下发执行(已完成);对《太原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初稿)》所有事项全面复核、仔细甄别,通过保留、取消、整合、下放和调整,进一步依法确权,促进权力清单“瘦身”(2015年9月底前);形成清单(初稿)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对县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指导工作(2016年4月)。
    优化流程:根据权力事项和部门职责编制办事指南和流程图,明确承办机构、办事程序、办理要件、办理时限等(2015年年底前)。
    适时晒权:以清单形式将市各部门职权(责)等相关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编制完成市级权力清单并公布(2016年1月);编制完成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并公布(2016年4月);编制完成垂直管理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并公布。
    编制责任清单:根据权力清单和部门“三定”明确权力和责任边界,消除职责交叉,理顺部门关系(2016年1月)。
    加强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定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法(2016年1月)。科学配置权力——
    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接放管工作: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适时);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2015年6月底前)。
    科学配置部门权力和职能:合理划分市县乡管辖权限,细化部门职责,厘清交叉职能,架构制衡机制(2015年年底前)。
    编制两单两图:编制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流程图;编制廉政风险防控图(2015年年底前)。
    建立大城管综合执法体系:对城市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涉及的多个部门、多项职能统筹规划,调整归并,明确管理权限,将执法权限集中到一个部门,构建大城管体制,实行综合执法(2015年年底前)。制度限制权力——
    统筹制度建设:提出全市各部门制度建设工作安排,制定制度会商办法(已完成);重新梳理各部门工作制度(2015年9月底前);废止失效虚设制度,正在研究论证的加紧制定出台,制度没有覆盖到位的岗位和环节及时补充制定(2015年10月底前);编制市级行政部门《制度汇编》并公布执行(2015年年底前)。
    突出制度重点: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围绕“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建立管用有效、约束力强的制度体系(2015年10月底前)。
    严格制度执行:将各项制度固化到权力运行流程、细化到具体操作层面;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长期坚持)。阳光行使权力——
    党务公开:制定出台关于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安排部署党务公开工作(2015年6月底前)。
    政务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审批制度改革,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中介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闭环运行;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前置环节、工作时限,推进联合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构建四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中介机构实行网上公开竞价、目录库管理和“黑名单”制度;对企业设立实施“先照后证”“五证联办”制度;推进“三重一大”事项公开;将建筑领域工程招投标项目统一纳入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要公开有序流转,统一进场交易;国有土地挂牌出让要由会审会和内审会“两会”研究,依法公开出让;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加快市政务服务中心投入运行(2015年年底前,长期坚持)。
    村务公开:建立市、县两级村务公开层级责任制(2015年7月底前),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方式、时限,加强监督检查,使之制度化、常态化(2015年年底前,长期坚持),结合城中村改造,重点抓好城中村村务公开(与城中村改造同步)。
    企务公开:在所监管企业范围实行,明确重大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时限;监督企业将企务公开纳入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利用职代会、企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民主议事会、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公开(2015年年底前,长期坚持)。合力监督权力——
    制定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合力监督机制,构建合力监督格局(2015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完善权力监督检查和合力监督的具体方法和操作路径,整合协调七个方面监督资源(2015年10月底前)。严惩滥用权力——
    严厉问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惩治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长期坚持)。
    严厉查处各类腐败案件:严厉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权力寻租、滥用权力、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全面排查筛选重点线索、严厉查处重点案件(长期坚持)。
    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权力运行痕迹管理等制度,健全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和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职务等问责方式和程序(2015年10月底前);实行“一案三查”制度(长期坚持)。
    此外,在监督考核方面,我市将把“六权治本”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制定“六权治本”工作监督考核办法,适时检查考核(长期坚持)。(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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