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8月12日电(郭星星)为进一步改善太原市大气环境质量,太原市政府决定对市区重点区域范围内城中村(棚户区)、农村常年运行燃煤设施限期实施清洁能源改造。要求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
据了解,这是太原市首次以政府通告形式,将棚户区燃煤设施纳入清洁能源限期改造范围。此次划定的改造范围包括:环城高速路北环以南、东环以西,小店区化章街、晋源区迎宾路以北,西山边际线以东,晋祠风景名胜区。对逾期没有完成改造的燃煤设施,将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法予以关停;市政府将组织对改造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对各区政府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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