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10日讯(记者 王波 通讯员 苗育强)从12月9日起,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发改委、太原市财政局和太原市审计局等四部门将对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太原市现有行政审批(包括公共服务垄断经营)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将被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服务项目一律取消。
据了解,这项集中治理工作是为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探索构建相应的防控机制,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规范公共服务收费行为。整治范围包括:太原市直各有关部门(包括政府各委、局、办,具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各有关单位)。重点是:公安(含交警、消防)、住建、城管、规划、房地、交通、质监、安监、环保、地震、人社、教育、卫生和水电气暖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单位。整治内容为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或隐性指定、变相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整治任务具体是指开展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相关费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收费清单,明确收费主体、范围和标准,切实杜绝公共服务部门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