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将至——
本报太原9月8日讯(记者 褚艳)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太原市委、市纪委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9条禁令,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9条禁令分别为严禁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严禁公款送月饼、土特产等各类节礼;严禁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借婚丧喜庆、子女升学、生日寿诞、乔迁新居等名义大操大办、收受礼金;严禁参与赌博等低级趣味活动;严禁出入高档会所和高消费健身、娱乐场所;严禁巧立名目滥发各种津贴、补贴和福利。
太原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纪法分开的原则,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立足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针对“四风”问题的新形势和新动向,认真分析研究,抽调精干力量,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集中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纠正“四风”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动辄得咎,对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开展后及中秋、国庆期间出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办,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违纪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促进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市新局面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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