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整治公职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午夜婚炮”为重点
本报太原11月10日讯(记者 王秀萍)烟花爆竹燃放不仅带来环境污染,还容易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为切实加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太原市禁炮令再次升级。太原市公安局11月8日发布消息,今后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治安处罚裁决书将送达其单位,案件查办情况也将通报有关部门。
据悉,早在1994年,太原市就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在六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然而20年来,地方性法规却遭遇历史习俗的尴尬。今年9月30日,为了让太原禁炮令落到实处,太原警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连夜召开专门会议,就禁燃禁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10月1日,太原开始实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短短20天时间内,公安机关就收到举报线索105条,经核实确认12起,发放举报奖金3600元。公安机关以整治“午夜婚炮”为重点,依托基层派出所,不断加大对中心城区和重点地区的查控,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及时予以劝阻,拒不配合的按照禁燃规定予以处罚。今年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92起,处罚192人,收缴烟花爆竹4千余件。
太原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还介绍,他们下一步还将禁燃工作纳入日常考核范畴,逐步建立警种间互通信息、协同作战长效机制;主动与有关部门及区县沟通联系,点对点、面对面政策宣传,签订禁燃责任书等,压实责任,全力而为,强力推进禁燃禁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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