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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低保申请减程序由三级变两级

来源:人民网 作者:晋陈平 发布时间:2014/5/19 15:49:14

    人民网太原5月18电(晋陈平)日前,太原市民政局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即日起,太原市居民申请低保按照新办法进行审核。新办法将最大限度地让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一个不落,不符合的一个不进,存在侥幸心理的一个不成功。


    《办法》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持有太原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今后,申请低保不用通过社区(村),是新《办法》的第一个亮点。过去,低保管理是“三级审批”,三级即社区(村)、街办(乡镇)、县(市、区)。社区(村)是申请低保的第一个经办机构,负责低保申请对象的初审。今后,低保管理变为“两级审批”,由街办(乡镇)实施低保申请受理、初审,县(市、区)实施低保审批。


    今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可以直接到街办或乡镇的低保所提交申请,这样做最大的好处是减少了一道关卡,防止符合条件的家庭没能享受低保,社区(村)今后只负责协助街办(乡镇)搞好代收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服务工作。

责编: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