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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来运城调研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继平,省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司新武,省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王前进,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卫廷,运城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钟文保,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闻喜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水忠等有关同志陪同并参加座谈。
会议指出,2019年以来,通过深化改革,规范机构设置,运城市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模式上实现“创新”,支队与大队、大队与大队间执法人员交流调配更加便捷化、高效化、科学化,人员编制数及职务职级数设置达到最大化。在中心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问题解决办法上实现“突破”,市级执法机构人员下沉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效弥补了中心城区执法职能缺位。在市、县分局“局队合一”运行形式上实现“高效”,把业务管理与环境执法进行无缝衔接、有机融合。
通过在闻喜分局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交流发言,调研组对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相关建议。调研组指出,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前半篇文章”基本到位,但在执法职责、执法方式、执法机制、基础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长期困扰基层的问题,与改革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运城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要深入学习《“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通过开展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补齐补全执法装备短板,进一步推动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建立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等重点举措,全面推进管理制度化建设;通过完善普法长效机制、完善举报投诉机制等重点举措,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执法的良好局面;通过构建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执法难点问题研究、组织开展执法效能评估等重点举措,构建“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执法体系,打造县级标准化执法队伍,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有力保障,真正解决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垂直管理改革“最后一公里”。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杨斌
责编:崔志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