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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至9日,由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临生带队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运城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贾爱珍,副市长梁清燕等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会。
在运期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垣曲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十八河尾矿库,垣曲县安委办、新城镇安监站、历山镇望仙景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盐湖区碧桂园云顶工业项目,运城市瑞通汽车客运中心站有限公司,盐湖区安委办,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运城市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座谈会上,梁清燕汇报了全市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工作汇报。据了解,自新修订的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运城市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运城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工作予以肯定,并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要务求监督实效,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正确实施。
邓雁平指出,执法检查既是发现问题的主要过程,更是推动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要高度重视、全盘接受、认真分析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够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纳入计划,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协调推进解决,切实推动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在运城市全面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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