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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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院长办案巧调解 双方当事人齐感谢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郝光明 乔竹婷 发布时间:2017/12/19 16:25:12

“感谢院长史红波及石秀萍、杨姣瑞等各位法官,在你们的调解下,我们双方达成和解共识。不仅短时间内解决了这起民事纠纷,而且我们双方对调解结果都满意,这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也为建设和谐社会树立了一个优秀典范。”


近日,一封表达当事人双方意愿的感谢信,由榆次区的被上诉人老张交到了晋中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团队法官手中。


这也是史红波院长带头落实入额院领导回归办案一线的真实写照。

 

案件回顾

    老张与小李本是近亲,老张是小李的姨夫。2015年,小李经营驾校,向老张借款30万元。经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月利率为2%,到期后本金加利息共计37.2万元。还款到期后,老张多次催要,收到还款30万元。剩余的7.2万元,小李打下欠条。此后在索要7.2万元欠款时,双方发生了矛盾。至此,老张将小李诉至榆次区法院。


   一审开庭时,小李未到庭。一审判决小李归还老张7.2万元。


   小李不服,向晋中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审理过程中,晋中中院院长史红波担任该案审判长。鉴于该案的特殊性,史红波果断休庭,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并及时抓住双方的心理活动,适时找到调解切入点,耐心做当事人工作,从情理、法理上给双方分析利弊,希望双方珍惜亲情。

 

调解成功

历经一个多小时,经过几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调解成功。

 近日,老张送来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对晋中中院院长史红波和民四团队表示感谢。小李在办理退费时,也对民四团队依法公正高效办案、热情服务当事人表示了感谢。

2017年,晋中中院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长史红波率先带头办案,截至目前已经主审案件20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15件,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25次决定71案,制定了4个规范性文件,在史红波院长的带领下,审判人员化解纠纷、力促调解,已经成为晋中法院法官办案特征。做好法院的调解工作,不仅保证了当事人息诉服判,更是司法为民的良好途径,为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郝光明 乔竹婷)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