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邀请晋中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罗锦红、人保财险晋中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晋峰、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郭富生介绍晋中中院与人保财险晋中市分公司关于《法律保险服务协议》和《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保险纠纷人民调解服务合作协议》的签署合作情况。
《法律保险服务合作协议》
《人民调解服务合作协议》
晋中中院新闻发言人卢琳山主持新闻发布会,法制日报、中国网、中国发展网、山西法制报、山西经济网、山西新闻网、发展导报、晋中日报、晋中晚报、晋中电视台等十余家省市级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郭富生庭长简要介绍了晋中中院和人保财险晋中市分公司7月19日签署的上述两项协议基本情况。
他表示,两项协议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
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实行“执行悬赏保险”,为法院查人找物拓宽渠道;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
推行“执行救助保险”,为解决涉民生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助力;
执行救助保险
开展“财产保全保险”,切实减轻申请保全人经济负担;
诉讼保全保险
保险公司选派19名专业“人民调解员”,加快推进道交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机制。
张晋峰副总经理介绍了两项协议签署的背景及具体内容。
他表示,法律、保险服务合作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人保财险总公司法保合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保全+救助”保险新机制,是助力破解执行难的有效手段;派驻专业人民保险调解员制度,是保险业参与司法共建的有益尝试,人保财险晋中市分公司将以两个协议签署为契机,围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同宗旨,进一步强化与法院系统的沟通和联系,不断完善“人民法院+人民保险”的法保联动合作“晋中模式”。
罗锦红副秘书长希望法保双方的合作能对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助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起到积极作用。
她表示,保险行业协会将监督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保险社会职能,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将合作协议落到实处,促进共同发展,给老百姓带来诉讼实惠。
晋中中院新闻发言人卢琳山最后发言时表示:
晋中中院与人保财险晋中市分公司两家将密切合作,充分发挥保险服务的优势,全力以赴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充分发挥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优势,深入探索“道交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地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受益。
作 者:郝红琴
摄 影:冯书文
编 辑:何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