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同比增长26.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3)》
在世界范围内商业世界缓缓进入无边界的今天,任何行业之间的互相交错都不会让人搞到惊讶。银行与电子商务,在诞生之初便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电子商务只需要一台可联网的计算机甚至是手机客户端,即可完成几乎所有需到银行柜台办理的所有非实体货币业务,各大银行的自营电商平台、积分商城、信用卡商城等等,又进一步将客户可享受的服务从纯金融业务进一步拓展到整个消费市场。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对此指出,在我国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在服务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及世界排名稳步上升的大背景下,“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通过提供新的服务、新的市场和新的经济组织方式,推动传统经济的转型升级,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B2C(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这种销售模式将是未来电子商务发展的重中之重。
银行电商例如: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
作为国有第一大银行,世界五百强企业。其强大的现金流和无比庞大客户量在业内外无出其右。不同于传统电商,工行本身的用户就是数量很可观的电商客户,而且通过工行本身自有的知名度无需大量经费用于推广,这无形中降低了其作为电商的成本。而且通过工行的金融体系,可以非常简便快捷地为客户提供各种各样的支付手段,无论是在线支付、移动支付、还是终端支付。同样的通过工行的信用体系,还可以很轻松方便的实现分期付款或者贷款购买,例如工行的“逸贷”可以和“融e购”并行使用,信用良好的客户发出贷款申请,即可优先获得支持,大大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传统电商例如:阿里巴巴——淘宝
多年前,阿里巴巴尚在襁褓之中时,曾携手银行为自己的电子商务业务增色不少。然而银行则是中意阿里巴巴手中的交易信息,可以大大降低银行本身的的风险成本。所以两者一拍即合,高调宣布合作。
银行电商与传统电商是两个数据累计详实,有大数据运用潜能的数池。银行积累时间长,数据详实可靠,但结构不明显,数据意识不敏锐;电商积累时间虽短,但是对数据敏感,结构完整。
所以虽然传统电商拥有庞大的交易信息,与一批由时间积累起来的消费者,但是银行电商通过本身的借贷产品(例如:工行“逸贷”)和自身的电商、理财产品挂钩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资金生态圈,以达到客户和商家双赢的局面。消费者更可通过货比三家,以选择价廉物美质优的一方作为自己的付款首选,例如国内某知名银行在其自营的电子商城中所述的价格举报制度——“自营商品必比京东低价,反之则以10倍差价赔付消费者。”由此可见“银”与“电”在互联网上的火药味十足,双方都渴望在B2C中抢占巨大市场份额,自此在银行电商和传统电商大打出手并且闹得不可开交之时,作为消费者则是作为“黄雀”坐收渔翁之利。(闫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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