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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占鹊巢”占用专用充电车位 按违停处罚!

来源:忻州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4/30 9:29:30

  本报讯 随着新能源电动车使用量的不断增加,忻州城区新增了不少公共充电桩,极大地满足了新能源电动车充电需求。但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不少专用充电车位经常被一些燃油车占用,有时一停就是半天,导致真正有充电需求的车辆无法及时充电,十分令人苦恼。

  4月24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忻州城区团结东街,看到为了方便新能源电动车充电,这里安装了7个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桩并配置了7个充电专用车位,而其中两个车位却被燃油车占据着。

  电动专用充电车位和其他车位有明显不同,充电专用车位标线为黄色实线,车位地面有“充电专用”文字提示,上方也有“充电专用”标牌提示,是不允许其他车辆随意停车的。

  这时,一个年轻司机披着一件外套,吹着口哨,准备开走至少违停1小时的私家燃油车。

  “小伙子,为啥把燃油车停到这个充电专用车位上?”“没看见。”“你不知道这个车位是专门为电动车充电设置的吗?”“我第一次在这里停车,真没看见。”“标识这么明显,你没发现这个充电位跟其他的停车位不一样吗?”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司机自觉理亏,红着脸低下头表示以后一定注意。

  好不容易看到有人腾出充电车位,出租车司机刘师傅赶快把车开进去充电。记者上前采访,刘师傅满脸无奈。

  “私家燃油车停到电动车位上的多吗?”“不少哩!人家占着我们也没办法,电话也不留一个,留个电话我也可以给他打一下。”

  随后几天,记者多次发现,仍有不少燃油车长时间占用着这些车位,把充电专用车位当成了免费停车场,使需要充电的电动汽车不能及时充电。

  就占用充电专用车位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非充电汽车不允许占用充电专用车位,如果有非充电汽车占用电动车专用充电车位,交警会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希望各位车主不要随意占用这些充电专用车位,遵守相关法规,把车位留给需要充电的新能源汽车。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对无端占用充电专用车位者坚决予以处理,让市民的出行环境更加有序畅通。(张志远)

责任编辑: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