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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补”制度惠及我省8.7万一级重度残疾人

来源:忻州新闻网 作者:李京益 发布时间:2013/12/18 10:11:14

这两天,家住太原市迎泽区的张师傅从网上得知,省政府第31次常务会决定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从2014年1月1日开始为一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和为一级重度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他听到这个消息高兴得不得了。12月8日,记者从省残联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重度残疾人为8.7万人,他们是残疾人中最困难的群体。“两补”制度要求,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我省将向具有山西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的8.7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或生活补贴)。其中,对未纳入城乡低保的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护理补贴480元(月均40元),对纳入城乡低保的贫困一级重度残疾人在享受低保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贴480元 (月均40元),两项补贴不重复发放。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我省共有各类残疾人215.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04%,涉及186.8万个家庭的646万家庭人口。根据2012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显示,残疾人小康进程实现程度为68.4%,与全社会小康实现程度相差11.3个百分点。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364.3元,是全国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6.2%。

残疾人家庭的支出却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残疾人家庭消费性支出的前三项依次是食品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和居住支出,分别占支出总额的48.6%、18.2%和12.9%。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8.5%,比全国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7.7%高出10.8个百分点。特别是医疗保健支出,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为1590.7元,是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的1.50倍;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884.4元,是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的1.72倍。

同时,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水平。2012年度,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21.2平方米,比全国居民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7.5平方米,差距明显。其中,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8.5平方米,比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6.2平方米;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22.6平方米,比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10.7平方米。适龄残疾人在婚率(男22岁以上,女20岁以上)为63.9%,远低于全社会83.1%的水平。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生活用电量为23.8千瓦时,相当于全国居民家庭人均生活用电量的60%—70%,残疾人家庭的电器拥有量、通信和信息化消费支出均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显然,残疾人家庭生活质量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明显落后于全社会平均水平。

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两项制度都建立了的有北京、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我省周边省份中有4省建立了一项或两项补贴制度,中部其他5省中有3个省建立了其中的一项补贴制度。

文秀为 武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