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济网大同讯 “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阳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按照市交警支队“除隐患、降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部署要求,持续开展“高密度、高频率”的集中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9月24日凌晨查获一起营运半挂车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9月24日凌晨5时左右,该队民警在109国道326公里处执行安保勤务时,发现一辆悬挂号牌为蒙A88077的半挂车逆向行驶,民警发现后立即用警报器向驾驶员喊话,谁知驾驶人不仅不理睬,继续加大油门行驶,民警选择时机当即将该车拦下。而驾驶员拒绝开车门接受检查,民警反复做其工作,驾驶员郭某某才将车门打开,当民警上前查问时,民警闻得驾驶室内散发出浓浓的酒精味。民警立即将其带回神泉堡交通安保检查站,并检查了郭某某的A2驾驶证和车辆其他手续,当民警继续盘问驾驶人时,郭某某承认23日下午在孙启庄饭店喝了四两白酒。郭某某说:“想着已经睡了这么长时间了应该没事了,民警向我喊话时我一下想起自己昨天喝了酒,听说这几天交警早上查隔夜酒,心想早点出车走碰不到交警,谁知道这么早就被自己碰上了”。民警对郭某某进行了酒精测试,显示酒精含量结果为73mg/100ml,属饮酒驾驶,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同时郭某某被依法注销其A2驾驶证资格。
民警明确告知广大司乘人员。酒驾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阳高交警提示:酒精对人的脑神经有麻痹作用,使人体反应迟钝、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在驾驶车辆前,一定不要饮酒,切勿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文明交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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