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一条“刘俊君找孩子”的微信在朋友圈里疯传,不少人关注的同时,却发现微信所留的电话联系不到人,从而对信息的真伪产生怀疑。记者经了解得知,此消息的确是谣传,造谣者已被行政拘留。
昨日,记者在我市多个爱心志愿者群内看到,一条寻找失踪儿童的信息吸引了不少网友围观。从信息中可得知,丢孩子的家长叫刘俊君,他以自己的口吻叙述道,孩子是在“今天上午”丢的,丢失的地点为“双语幼儿园”,从监控上看到被一个30多岁的女人抱走。信息中还留下了电话号码。消息一经发出立即有志愿者响应,询问是否是真的?更有人立刻拨打了电话,却发现电话号码归属地为辽宁朝阳市且无法接通。紧接着有人出来辟谣,说此消息去年已在我市传播过,有了这样的说法才有人注意到信息内所提的时间和地点都非常模糊,几乎可以肯定为假消息。
那么事实究竟如何?记者在网络上搜寻了一番之后终于有了结果。原来此消息早在今年年初已经在西安、惠阳、桂林、常州、成都、哈尔滨等地流传过,甚至有的版本中“刘俊君”还成为了龙虾店店主。今年4月,该信息在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流传时惊动了警方,民警经过查实确定孩子被拐的信息为谣言。随后当地警方多警种联动,对谣言进行追溯,迅速锁定嫌疑人田某某(男,30岁,缙云县人,暂住云和县)。4月29日20时许,田某某被抓获归案。
归案后,警方对田某某的违法事实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经调查,田某某在一微信群内看到一条成都市某幼儿园小孩子被拐的信息,因觉得好玩,未经查证便将其中的“成都市某幼儿园”改为“云和县某幼儿园”并发布,造成该信息在微信群中大面积传播。而田某某也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已被云和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
对此,市公安局民警提醒市民,应理性对待网络传闻,不传谣、不信谣,防止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如收到类似信息,请谨慎甄别,及时到当地派出所问询或者拨打110核实情况,切莫随意转发、传播,否则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大同晚报 文/尚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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