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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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新农合经办机构将整体移交人社部门

来源:大同日报 作者:孙明月 发布时间:2016/11/9 8:05:14

 

  本报讯  近日日,记者从全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整体移交人社部门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农合经办机构将整体移交人社部门,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目前,卫生计生部门正在对新农合基金、经办机构人员、资产等进行全面清理,11月15日前,人社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双方负责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完成交接手续。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整合难度大。为此,市政府成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机构移交、整合中的有关问题。按照“先划转移交、后审计整合”的要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同步划转移交。我市将充分利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资源,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和人员,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管理、统一经办、统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和能力建设标准。市、县两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的编制、职能整体划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在编在岗人员随机构统一划转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事档案及相关手续一并移交。新农合经办机构划转移交后,将由审计部门牵头负责依法对新农合基金及相关国有资产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依法依规整改。

  此外,我市还将结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实际,立足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在充分考虑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的基础上,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的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等基本政策,平稳有序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

来源:大同日报  /田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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