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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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评价工作

来源:大同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8/14 20:27:31

本报讯  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监管水平和效能,切实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我市对未经过等级医院评审的各级各类医院启动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评价工作,预计年底前完成,这意味着以后市民看病可根据医院信用等级择优就医。

据了解,我市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评价周期为4年。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委管医院的评价,县区卫计局负责辖区范围内管辖医疗机构的评价。为保证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评价专家组由市级统一抽调。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将向社会公示,使患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选择,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医疗机构的行为自律。新建医院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满1年后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首次信用评价。评价周期内停业超1年未提供医疗服务的不允许参加信用评价。

同时,我市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评价为动态管理,信用级别根据评价结果可升可降,医疗机构执业活动中违反单项否决项目或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发生医疗事故的,直接降至D级;医疗机构拒绝接受信用考核检查,或不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检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将其评定为D级。医疗机构的信用等级随着依法执业程度和质量安全的变化而升降,动态调整日常监管对象,对信用等级较低的医疗机构实行重点监管。

来源:大同日报  /田雁

责编:孙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