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阳高县坚持从严从实标准,通过采取三项举措,扎实开展“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工作,促使“第一书记”更好地融入农村,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一是开展双向述职,亮绩。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关于对全县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驻村“第一书记”围绕完成“六个一”帮扶任务、落实“八项帮扶措施”、开展日常驻村情况和突出帮扶工作成效等方面,认真撰写2000字以上的报告,分别向乡镇党委、所在村党员大会进行述职,接受评议。在此基础上,由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党组织成立联合考核组,采取听、看、评、议的办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个人汇报、查阅资料掌握平时业绩、走访所在村党员群众倾听民意等途径,在“一线”考核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准确掌握其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总结重点内容进行印证。
二是实行三级考评,定绩。坚持平时考勤记录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采取“三评”方式,确保年度考核的全面性和客观性。“三评”即党员群众现场评议、联合考核组评价、县委组织部评定。在第一书记任职的村(社区)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由乡镇包村领导、派出单位分管领导、扶贫工作队成员及村民代表对第一书记驻村履职、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测评;乡镇党委根据考核的情况,对“第一书记”履职情况作出评价、提出考评等次;最后由县委组织部综合平时督查、党员评议、群众测评情况,审定考核档次。
三是从严考核结果,用绩。把“第一书记”的考核结果及时向派出单位进行书面反馈,并记入本人档案,作为“第一书记”本人与其派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激励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第一书记”,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优先考虑;对群众不满意、工作表现差、工作绩效不明显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直至撤换并责成派出部门重新选派。
来源:山西经济网 文/许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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