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报告DOC.docx
专家意见DOC.pdf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灵丘县国发热浸锌有限公司环保热浸(锌)金属加工项目(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灵丘县国发热浸锌有限公司环保热浸(锌)金属加工项目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赵北乡赵北村北约1700米
建设单位:灵丘县国发热浸锌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该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5万元,占地面积6666.67平方米,厂区内建设了3个车间,同时建设有酸雾净化塔、布袋除尘器、污水处理设施等污染治理设施等.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金属制品50000t/a
公示时间:2020年6月6日至2020年6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国桥
联系电话:1370326572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来源:山西经济网
责编:孙明月